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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三北京超市服务采购信息公告
1. 采购项目信息
1) 项目名称:新华三北京超市服务采购项目
2) 品 目:超市服务
3) 采购 方: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
4) 公告时间:2026年1月19日–2026年1月23日
5) 项目内容:在新华三办公场地指定地点开设园区超市,主要为新华三员工提供食品、果蔬等日常商品供应保障。
6) 合作期限与结算条款:服务期限为3年,采用后付款方式,按月度结算,账期二十个工作日。
2. 供应商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超市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有充足的流动资金,且具备五年以上经营经验。
2) 超市为直营模式,公司总商品池不少于8000种,具备线下或线上大卖场运营经验,优先考虑线下卖场。
3) 能够同时在北京三个指定地点开设并运营门店,并具有类似的园区超市开办经验(提供一个正在服务的案例合同)。
4) 接受月度结算、后付款及相应的内部监管与奖罚条例;支持新华三员工工卡消费,刷卡机由新华三统一配置。
5) 有强烈的合作意愿,愿意主动提供提升满意度的增值服务;愿意在合作期间配合新华三要求,投入资金用于经营提升(如场地改造)。
6) 接受新华三提出的各类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素质与配置),愿意给予新华三低于卖场的专属折扣。
注意:单封邮件大小请勿超过20M,如邮件过大,可分多封邮件发送,请勿将附件存于网盘。随信请附上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 意向提交
1) 有意愿参与该项目的单位请于2026年1月23日16:00之前提交意愿至我司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标题格式为“新华三北京超市服务采购项目—xxx公司”,有意向的单位请随信附上公司业务介绍、相关案例、驻场人员简历、食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如需了解更多项目需求信息,请您联系:李冲,电话:13718853249。
采购方发出本公告信息以及意向单位提交意向书的行为将不对双方产生签约或以其它方式建立任何合作关系的法律约束力。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