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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公关传播服务项目采购信息公告

1. 采购项目信息

1) 项目名称: 2024年度公关传播服务

2) 品 目:公关传播

3) 采 购 方:新华三集团

4) 公告时间:2023年10月23日 --10月27日

5) 项目内容:年度公关传播服务,包括年度公关传播的策划与执行、品牌传播主打战役的策划与执行、危机公关、媒体资源及拓展、企业出海品牌建设与传播、新媒体创意等。

2. 供应商资质要求

1) 具备制定和实施年度公关传播策划方案的能力。

2) 具备社交媒体(新媒体)文案策划、视觉设计、热点营销、爆款策划等方面能力。

3) 具备企业出海品牌建设能力、媒体传播能力、海外社交媒体运营管理能力。

4) 具备一定广度和深度的媒体资源及拓展媒体资源的有效手段。

5) 具备卓越的企业风险/敏感/负面/危机公关处理能力与资源。

6) 具备发言人培训的能力。

7) 具备公关传播咨询培训、优秀传播案例深度剖析分享的能力。

8) 上述1-7项提供2-3个证明案例,同时提供案例对应合同/PO等证明材料,其中海外传播模块需要提供1个单独案例。

9) 熟悉ICT行业、B2B科技领域,并具备为企业级科技品牌客户进行公关传播服务的成功实践案例,提供近3年内承揽过金额大于50万元的同类型项目案例,同时提供对应合同/PO等证明材料。

10)公司成立5年以上,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企业公关传播服务年营业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二者资质条件满足其一即可,提供对应证明材料。

11)需配备固定的(至少5人)H3C执行服务团队,并且该团队每位成员服务ICT行业或B2B科技客户的时间不少于2年。能提供有效的传播保障,需要与参与项目时承诺的服务团队一致。服务本项目的核心团队在北京,可提供有效、及时响应的服务保障,提供团队初步规划方案。

12)接收我司付款条款,月度结算,接受无预付款,验收合格后30天付款的条件,能够提供符合国家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3)供应商需遵守新华三对于公关传播供应商的管理规范要求。

3.意向提交

1) 有意愿参与该项目的单位请于2023年10月27日16:00之前提交意愿至我司邮箱H3C.IP.DS@h3c.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新华三公关传播服务项目—xxx公司”,有意向的单位请随信附上公司业务介绍,相关案例及营业执照副本。

2) 如需了解更多项目需求信息,请您联系:李霞,邮箱:xia_li@h3c.com。

采购方发出本公告信息以及意向单位提交意向书的行为将不对双方产生签约或以其它方式建立任何合作关系的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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