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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新华三郑州大数据公司展厅项目(施工部分)
品目:施工供应商招标
采购方: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17-6-20
二、项目内容:
新华三郑州大数据公司展厅项目(施工部分)
位置及竣工时间
位置:总部大观(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与黄栌路交叉口西南角)
面积:924㎡
预计竣工时间:竣工时间在9月底
1、按设计方施工图纸进行现场施工,并满足甲方在过程中的合理化变更需求。
2、施工包括不限于:强弱电、灯光系统、音响系统、暖通系统、多媒体系统、墙面装饰工程等各方面,需乙方提供资质。
3、配合甲方验收过程,并承诺在后续2年内提供维保服务。
4、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对原有现场的成品保护工作。
5、要求满足夜间,平时和周末连续施工要求。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及其他: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有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开标会议现场需要核查所有资质及证明材料原件PDF版;
3、施工资质装饰工程一级。
4、投标人需具有企业展厅施工的丰富经验,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同行业500㎡以上展厅施工经验)。
5、项目负责人具有近3-5年项目管理的服务经验。
四、意向提交时间
有意愿参与该项目的单位请于6月30日下午16点前提交意愿至采购部公共邮箱[email protected],题目格式为“新华三郑州体验厅改造项目施工供应商招标投放—XX公司”,有意向的单位请随信附上公司资质,相关案例及营业执照副本。
五.其它
具体的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最终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采购方发出本公示信息以及意向单位提交意向书的行为将不对双方产生签约或以其他方式建立任何合作关系的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