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环境问题在欧盟的政治日程中被高度关注。自2003年2月以来,从WEEE、RoHS到EuP指令,一系列的环保领域指令的出台和实施,充分表明了欧盟欲在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技术革新浪潮中抢占先机、取得世界经济竞争主动地位的强烈愿望。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任何国家所制定的涉及国际贸易的法律法规,其作用与影响往往超出其国界,波及所有的贸易伙伴。欧盟的三大环保指令在起到保护欧盟环境作用的同时,对出口至欧盟的电子产品、能耗产品,也设置了无形的技术贸易壁垒。
H3C始终密切跟踪欧盟三大环保指令的动态,深入理解指令的相关要求,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策略,与国际水平同步发展。通过加紧将欧盟的环保指令转化为环保设计管理制度和规范,积极研究各项节能设计的应用技术,在整个产品设计阶段引入生态设计方法,H3C力争在这场“绿色浪潮”中把握机遇,变被动为主动,将H3C的产品打造成“绿色”网络产品。
WEEE指令与H3C的践行措施
欧盟于2003年1月27日出台了第2002/96/EC号“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指令”(简称WEEE指令),并于2003年2月13日在官方公报上正式生效。欧盟成员国必须在该法令官方公报颁布后18个月将其转化为国内法律,截至日期为2004年8月13日。
WEEE的目的在于减少废弃电子电气设备的生产数量,促进废弃电子电气的再利用、再生和回收,将残余废物质减少到最低,从而提高电子电气设备从制造到废弃整个生命周期的环保功效。指令规定,自2005年8月13日起,欧盟市场上流通的电子电气设备的制造商和进口商必须负责其报废设备的回收,同时还负责将消费者送还的废弃的设备进行回收处理和循环再用。这意味着设备的制造商和进口商要在法律意义上承担起支付自己报废产品回收费用的责任。指令管理范围内的电子电气产品应加以正确的标识。
WEEE指令中与制造商相关的要求包括了产品设计、分类收集、废物处理、回收再用、费用支付和标识、标签及产品资料等多个方面。
H3C在2005年2月发布了《H3C产品绿色环保设计规范》,明确了H3C产品绿色环保设计原则和规则,包括材料选择、应用、制造、使用、可回收性设计、环保信息标识等,同时规定了产品绿色环保设计活动及产品绿色环保检视活动等内容。通过将规范相关要求灌入IPD流程中,使得规范的要求快速落地,在新产品的设计中快速满足WEEE指令的产品设计要求。
H3C在产品的设计阶段,就制定可回收再利用率(即从产品设计时开始计算,设定可回收再利用的重量百分比)目标。针对WEEE指令回收率的要求,H3C主动研究新的设计思路和方法,在产品整机设计积极推行模块化、归一化设计,尽量减少专用零件的设计使用;对于含有有害物质的零件,采取单独固定的方法,方便回收拆卸,从而提高产品回收再利用率;同时,在产品整机结构设计中在保证产品可靠性的前提之下,尽可能的使用可拆卸、易拆卸的联结方法,降低产品回收成本,提高产品的回收率。在产品设计过程中完成零件重量搜集和计算工作,以满足WEEE指令中总回收率大于75%要求。
H3C针对每款产品制定相应的回收指导书,指明产品的回收操作方法和有害物质的位置以及拆除方法;在产品上添加回收标识,标明物质类别,为产品的实际回收工作提供便利和指导,切实履行了作为一个生产厂商对废旧设备的回收处理责任。
H3C通过在欧洲建立环保回收平台和保证金,按照欧盟成员国的要求,定期申报产品数量,主动承担了部分历史废旧设备和全部销售产品的废旧回收处理义务,以满足WEEE等指令的分类回收要求。
通过一系列的措施的实施,H3C从2005年8月,就能够向市场提供完全满足WEEE指令要求的产品。
RoHS指令与H3C的践行措施
欧盟第2002/95/EC号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指令(简称RoHS指令)是和WEEE指令同时出台的另一个旨在进行电子废弃物污染防止的环保领域法规。RoHS指令规定,2006年7月1日起,禁止含有超过规定限量水平的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6+)、多溴联苯(PBB)、聚溴二苯醚(PBDE)6种有害物质的电子电气产品(有部分豁免)进入欧盟市场。其中铅、汞、六价铬、PBB、PBDE含量小于0.1%(1000PPM),镉含量要小于0.01% (100PPM)。RoHS指令管理范围内的电子电气设备产品的生产者必须确保其产品符合上述要求。
在电子电气行业中,由于部分禁用的材料现在还没有适用的替代品,因此他们在一定范围内可以获得豁免。目前应用于交换、信号和传输以及在电信网络管理的网络基础设施设备焊料中的铅就在RoHS指令的豁免清单中。但RoHS指令同时规定,随着科技的发展,欧盟每4年会对豁免物质进行评估,视情况进行调整。
2005年3月,H3C发布了《采购物料环保认证规范》。它不仅规定产品中严格限制RoHS指令要求的铅、镉、汞等6种有害物质的使用,还额外限制了其他,如石棉、PCB(多氯联苯)等在内的11种有害物质的使用,同时还要求供应商对45种有害物质的含量进行申报。很多与H3C合作的供应商都感慨,能成为H3C的合格供应商是一件相当不容易的事情,同时也是一件很自豪的事情。
通过严格的供应链采购认证管理,内部的严格环保检视,以及环保物料切换工作,H3C于2006年5月就已经开始提供符合欧盟RoHS标准的产品了。与此同时,H3C积极参与了中国“RoHS”——《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标准的制定工作。从2007年3月1日起,H3C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即符合中国《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标准的要求。
EuP指令与H3C的践行措施
2005年7月6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正式公布了关于制定能耗产品环保设计要求框架的指令2005/32/EC(以下简称EuP指令)。它首次将生命周期理念引入产品设计环节,旨在从源头入手,在产品设计、制造、使用、后期处理的整个生命周期内,对产品的每个环节提出环保要求,全方位监控产品对环境的影响。它促使生产商采用先进的环境化设计技术来生产耗能产品,鼓励生产商在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内对某些有害物的使用量最小化、排放到环境中的排放物最少化,从而达到减少环境破坏、保护资源的目的。EuP指令自公布起20日(2005年8月11日)正式生效,并规定会员国应在2007年8月11日前完成符合本指令所需的国内立法及行政规定。这是继欧盟WEEE指令和RoHS指令之后又一次绿色浪潮。
EuP指令规定了能耗产品的一般生态要求(指令附录I)和特殊生态要求(指令附录II),并据此制定出特定产品的具体生态特征和实施措施规范(指令附录VII)。EuP指令只是一个框架指令,它的真正实施需要进一步制定有关特定产品要求的实施措施(implementingmeasures)。欧盟根据EuP产品的能耗和对温室气体排放的影响大小,选取了20类产品率先计划实施生态设计要求,并陆续推出实施措施。2008年10月21日,欧盟委员会制定了横跨2009年至2011年的工作计划,其中包含数据处理及数据存储设备。在未来三年内,欧盟委员会将会对这些产品开展预备研究,并可能制定实施措施。这些实施措施将直接影响H3C产品在欧洲市场的销售。
欧盟制造商和进口商根据该具体实施措施来调整自己的产品。如果符合要求,便可在整个欧盟市场投放,否则将被禁止或受到相关的惩罚。
耗能产品在上市及使用前,其制造商或制造商的授权代理人应确保该产品已按照EuP指令附件Ⅳ“内部设计管理”和附件Ⅴ“合性评价管理体系”进行评价,通过评价的产品加贴CE标志。且其应按照指令附件Ⅵ出具符合性声明。
目前,欧盟已经正式公布了5项实施措施,其中2009年4月7日公布了《委员会条例(EC) No 278/2009,就外部电源空载条件下的电能消耗和平均工作效率生态设计要求,执行欧洲议会与理事会指令2005/32/EC》,与H3C的产品在欧洲市场的销售相关,不过H3C早已做好准备,目前H3C所采用的外部电源都已经符合了欧盟的该项实施措施要求。
EuP作为能耗产品环保设计的框架指令,未来将随着更多特定实施措施的制定,进一步发挥对产品的能耗等环保要求更加严格和重要的作用。
为了应对EuP指令,H3C很早就成立“绿色节能工作组”,从2007年就开始着手研究产品的节能减排技术,在2008年先后发布了5篇节能技术规范,为网络节能产品的推出打下基础。目前,H3C已将生态设计理念融入IPD(集成产品开发)流程:在产品的概念阶段,就明确提出产品的生态设计的指标和规格;计划阶段,明确生态设计存在风险和实施计划;开发阶段,依据节能设计、绿色环保设计规范,具体落实生态设计方案,并进行生命周期生态评估;同时在生产、采购、销售环节实现绿色采购、绿色制造、绿色认证;验证阶段,进行生态设计验证、环保认证、节能认证,制定产品可回收指导书;在产品的生命周期阶段,实现产品的回收利用。
目前,H3C正在积极开展产品生命周期评价方法的研究和应用工作,为产品建立生态档案做准备;产品生态档案是EuP要求中的一个难点,它要求企业对其产品进行全生命周期分析,提供产品在其生命周期中的输入和输出。这不仅要求企业本身要做好基础性的调查和统计工作,还必须对自己的供应商提出要求,要求各级供应商和生产企业一起来建立产品的生态档案。虽然困难重重,但我们有信心,H3C一定能走在行业的前面。
在H3C看来,开发“绿色”的产品,不仅能减少产品在生命周期内对环境的影响,同时也能树立H3C在环境保护方面良好的企业自律形象,因而必将成为推动企业持续创新改进,为客户创造价值、提升H3C产品的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