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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三集团2021-2023年杭深港过境运输及代理清关项目招标公示函

新华三集团2021-2023年杭深港过境运输及代理清关项目招标公示函

1. 招标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1-2023年杭深港过境运输及代理清关项目

本项目货物从杭州/海宁经陆路运输到深圳,与东莞库房发出的货物集合后,从深圳陆运口岸申报出境,在香港当地完成进口清关,最终交付至香港各代理商和客户,涉及到门交付以及客户上门提货两种模式。

●招 标 人:新华三集团

●公示时间:2021年8月6日-8月13日

2. 招标内容及标包划分:

●标包划分:本次招标选取一家供应商承接,中标供应商需在合同有效期内为本项目提供持续稳定服务。

●招标服务时间:2021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

●招标内容:本项目需要投标方提供的服务包括:(1)专车运输服务:杭州/海宁-深圳、东莞-香港、杭州/海宁以及东莞三地货物拼载后-香港;(2)进出口清关服务:深圳陆运口岸的出口清关、香港的进口清关以及战略物资合规申报业务;(3)香港末端派送以及派送增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专车送货、送货预约、货物外包装拆除以及包材回收);(4)香港仓库管理:提供短期仓储服务,库存管理,支持招标方客户上门提货等。

3.服务要求:

1)要求投标方在杭州、深圳和香港有充足的车辆资源可供调度,可满足招标方多点提货以及多点派送需求。

2)要求投标方具备可靠的在途运输管控能力,全程定位系统监控,全程专车运输;保障货物安全;提供通畅的沟通渠道和问题处理的升级渠道。

3)要求投标方具备相应的资源(人力、设备等),能完全按照招标方说明的要求完成货物末端交付,包括但不限于送货预约、卸货、送货上楼至客户指定楼层、货物外包拆除以及包材回收、签收单返回等。

4)要求投标方能在深圳提供固定地址的仓库,满足招标方理货、集货需求;要求投标方能在香港提供固定地址的仓库,为招标方提供货物短期仓储服务;做好货物出入库记录;支持招标方客户上门提货、严格按招标方要求完成货物交接。

5)要求投标方在深圳和香港口岸自有分支机构且有良好的清关资源,在海关处有良好的记录且能及时处理突发异常;协助评估方完成香港战物资合规申报手续和许可证书。

6)要求投标方能在业界较优商务价格基础上提供优质服务,及时响应紧急业务需求,如有电子行业服务经验尤其是类似项目操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4.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者取得独立法人企业授权的分公司。

●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企业营收规模在2000万/年(含)以上;(提供审计报告,如不能提供审计报告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

●要求投标方具备电子行业服务经验;在深圳、香港自有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办事处)。

●投标方拟派的项目经理、客服有从事过类似项目经历,项目经理有4年(含)、客服2年(含)以上的类似项目运营管理经验。

4. 意向提交时间及途径:

有意愿参与该项目并符合以上服务要求以及资质要求的单位请于2021年8月13日17:00前提交意愿至生产采购部公共邮箱:rfq_rec@h3c.com 题目格式为2021-2023年杭深港过境运输及代理清关项目”,意向单位请随邮件随附以下资料:①公司营业执照(要求投标方为独立法人,或者取得独立法人企业授权的分公司)②深圳、香港自有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架构图;③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 ④电子行业客户的服务合同(首末页即可) 。

5. 其它

具体的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双方最终协商为准,采购方发出本公示信息以及意向单位提交意向书的行为将不对双方产生签约或以其他方式建立任何合作关系的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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