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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合作资源型公关传播服务供应商

1. 采购项目信息

1) 项目名称:媒体合作资源型公关传播服务供应商年度合作

2) 品 目:媒体合作、公关传播

3) 采 购 方: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

4) 公告时间:2021年5月27日 -- 6月2日

5) 执行地点:北京

6) 项目内容:

a. 全媒体矩阵:针对品牌传播诉求,构建定制化多层次、多量级、多领域、多平台的媒体&渠道矩阵,覆盖权威头部媒体及社交化高权重媒体及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客户端、微信KOL、微博KOL、短视频红人、各领域专家、自媒体、独立撰稿人等,提升传播渠道的系统性规划能力和传播效能。

b. 媒体策略:根据品牌项目体量和品牌传播诉求,匹配不同的媒体投放策略,并保证有效的落地实施,以及效果的监测预评估。

c. 媒体沟通:与媒体高效沟通,保证传播诉求、传播信息、定制化需求的有效输入,把控项目的整体进度,保证媒体声音的正向传递;同时媒体的需求也能第一时间传递给新华三集团,形成长期的良性合作。

d. 媒体拓展:以季度为周期,根据品牌传播诉求和媒体市场动态对已有媒体矩阵进行拓展和更新。

e. 内容撰写:包含但不限于新闻稿、深度稿件、媒体采访提纲及回答要点、媒体评论、领导致辞稿、领导演讲PPT、新媒体social风格稿件、短视频脚本等。

f. 高级写手:该项目的服务团队具备能够撰写CEO级别相关深度内容的高级写手等。

g. 第三方资源:具备权威机构、知名专家学者、高影响力活动的资源。能够协助洽谈并促成与合适的权威机构合作某个项目;能够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出席新华三的活动;适时地挖掘并推荐影响力大的活动,并协助沟通并促成新华三参与。

h. 其他服务:分月度/季度/年度带领该项目主要服务团队在新华三集团北京总部与公关传播部进行现场沟通、回顾总结、规划等,定期提供总结报告。

2. 供应商资质要求

1) 接受我司收货或接受服务后30天内付款的标准付款条件;

2) 接受无预付款;

3) 公司成立5年以上;

4) 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或年营业额高于人民币1000万元,二者资质条件满足其一即可,且确保能够提供开具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 近3年内承揽过金额大于50万元的同类型项目案例;

6) 服务本项目的核心团队在北京,可提供有效、及时响应的服务保障;

7) 对ToB企业级科技品牌领域的产业特点和竞争态势非常熟悉,并在过往已经具备大量的为企业级科技品牌客户进行媒体资源合作方面的成功实践案例和较佳经验。

8) 具备全媒体平台和机构的合作渠道资源,包括但不限于传统媒体、网络媒体、主流新媒体平台、短视频平台、第三方权威机构、知名专家学者、高级写手等,同时具备较好的媒体议价能力。

注意:单封邮件大小请勿超过20M,如邮件过大,可分多封邮件发送,请勿将附件存于网盘。随信请附上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 意向提交

1) 有意愿参与该项目的单位请于2021年6月2日18:00之前提交意愿至我司邮箱yan.dong@h3c.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媒体合作资源型公关传播服务供应商年度合作项目—xxx公司”,有意向的单位请随信附上公司业务介绍,相关案例及营业执照副本。

2) 如需了解更多项目需求信息,请您联系:闫冬,电话:13331094088。

采购方发出本公告信息以及意向单位提交意向书的行为将不对双方产生签约或以其它方式建立任何合作关系的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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